獨留三子女在家 少婦候判

【本報訊】育有五名子女的年輕婦人,疑因要替新婚內地丈夫辦理來港手續,竟留下其中三子女在家,並給予八歲大長子四十元要他照顧分別僅四歲及十一個月大的弟妹,幸社工得悉事件後即時進行家訪並報警求助。婦人於凌晨從內地回家後被警方拘捕,並於昨日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疏忽照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九日判刑。

年齡11個月大至8歲

報稱家庭主婦的廿六歲被告趙雅君,被控於今年九月十四日在屯門藍地家中疏忽照顧兩名八歲及四歲大的兒子及只有十一個月大的女嬰。據控罪指,次子是跟隨母姓,其餘二人則跟隨父姓。

案情指被告與男友共育有五名子女,其中兩名六歲及兩歲子女並非與被告同住,男友亦於今年九月十二日因涉及一宗未獲授權使用汽車案件正被還押。被告於今年八月另與一名內地男子結婚,涉案家庭一直有社工跟進。

案發日早上,被告向長子稱要返內地替丈夫辦理來港定居手續,並給予他四十元買飯及教他開奶粉餵女嬰便離去。社工找不到被告但聯絡到其子女,並於晚上到被告家發現門沒有上鎖,三名事主正在睡覺。查問下長子稱已吃飯,胞妹亦已吃奶,社工遂報警,警方送三人到屯門醫院,被告凌晨回家聯絡警方後被捕。

裁判官昨即時教訓被告稱:「你咁做好危險,要八歲細路照顧十一個月大女嬰,今次無事只是好彩!」,控方指三名事主現時仍在醫院,但將交由保良局照顧。辯方求情稱被告一家靠一萬三千元綜援維生,希望裁判官輕判。裁判官決定先拿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押。 案件編號:TMCC 3348/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