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脫衣搜身涉及個人私隱,經常惹起爭議,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若關員搜身前無清楚說明原因,在搜身時更觸碰到女事主的敏感部位,關員在程序上並不對,甚至有非禮之嫌,他認為女事主可向海關作出投訴。
海關發言人昨回應事件時稱,根據記錄,本月十二日下午有旅客在深圳灣口岸被海關人員要求搜身查驗,搜身程序均依據內部指引進行,及有適當記錄,當中不涉及濫權。根據今年首八個月的數字,海關人員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共查獲二百一十宗毒品案件,當中一百四十五宗涉及旅客將毒品收藏於身上,透過海關人員的搜身查驗而緝獲。同期,海關人員亦藉搜身查驗偵破一百五十四宗其他案件,涉及應課稅品和瀕危物種等罪行。
上月廿八日,同樣在深圳灣口岸,一名身穿T恤熱褲的女子返港時被截查,被女關員要求「剝光豬」搜身,女事主只肯除去胸圍掀起上衣檢查,其後她要在「真空」情況下被帶到接近公眾通道的房間與關員男上司理論,擾攘兩小時後,女事主始獲准穿回胸圍離開,令她深感受辱。今年八月初,一名少女在落馬洲入境被截查搜身時,指女關員扯開她的胸圍及內褲檢查,令她受辱,事件引起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