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干擾器隨街賣,賊人有機可乘!最近本港不少店舖及購物網站出售各款手機干擾器,數百元有交易,吸引不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選購,避免車程中被喋喋不休的「傾電話」乘客打擾,據知有大學、戲院,甚至私人公司也相繼使用。本報直擊其中一款干擾器,發現可完全斷絕在小巴車廂範圍內的2G手機通訊,被干擾者全不知情。不過,在港無牌使用及售賣干擾器原來屬違法,電訊管理局亦從未發出任何牌照。有私家偵探擔心,干擾器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會成為犯罪工具。立法會議員認為當局應加強執法,首要是巡查售賣此類器材的店舖。
在內地購物網站,不難發現有賣家兜售手機干擾器,干擾器分為可攜式及室內使用,前者約為一個煙盒大,後者掛牆式則約有三個煙盒大。不過,大部分賣家都會在網上標示此類貨品屬限制出售,不能上架,買家須私下與賣家接洽才可購得,連計運費,此類干擾器售價約二百至四百多元人民幣。
除購物網站外,深水埗鴨寮街部分店舖亦出售同類產品,價錢由四百多至二千多元不等,視乎可干擾範圍而定。記者日前到上址視察,目擊不少顧客查詢及購買干擾器。
據了解,不少買家會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使用,藉干擾器截斷不停講電話的乘客手機訊號,免車程中被騷擾,其中一名顧客阿達(化名)便以六百五十元購買了一部聲稱干擾範圍達百多呎的干擾器。他指,最怕坐車時有乘客不停講電話,感到非常滋擾,故此購買干擾器「傍身」。
記者發現出售此類器材的店舖,都會在貨架上標明指干擾器在「本港屬違禁品,不可使用,只供出口」。記者佯裝顧客向店主查詢貨品,店主竟然教路表示顧客購買干擾器的時候,店方只需在單據上列明供出口用途,便可以逃避執法。
店主還稱,有本港大學使用掛牆式干擾器,待邀請外國教授來港授課時使用,杜絕學生上課時講電話。據知,有戲院亦使用干擾器,避免觀眾被講電話人士打擾;有辦公室也選用此器材,讓員工專心工作。
阿達開啟干擾器後,即時令記者手上的2G網絡手機未能接收訊號,惟3G網絡手機則不受任何影響,干擾範圍大約為半架巴士或一架小巴距離,如果要截斷鄰座乘客的2G手機訊號,可謂易如反掌。
不過,根據《電訊條例》,任何人在香港無牌售賣、管有或使用無線電發送器具,即屬違法,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換言之,在港無牌使用及售賣干擾器同屬違法,而此類干擾器近年亦被不法分子利用犯案。
私家偵探張大偉直指,干擾器可以干擾大氣電波,當局根本不會發牌,更擔心干擾器會落入不法分子手上,會成為犯罪工具,如偷車賊可開啟干擾器,阻止有人報警,甚至有人利用作商業犯罪,例如地產代理與買賣樓宇雙方傾合約的時候,亦可利用干擾器阻止其他代理出價。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當局較少對干擾器採取執法行動,導致檢控數字偏低。他指,雖然較難檢控使用干擾器的人士,惟可加強巡查售賣的店舖。電訊管理局稱,過去從未發出牌照給任何人在本港管有或使用手機干擾器,而過去三年,曾進行四次執法行動,部分案件定罪後,判處罰款三千至一萬一千元,部分案件則仍在調查。
圖/文: 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