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誓釘死陳志雲

【本報訊】律政司昨日正式就無綫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提出上訴,已把上訴文件遞交予法庭,案件將排期審理,誓要「釘死」陳志雲。律政司直指原審法官的法律觀點有誤,錯誤詮釋「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行為」此罪行元素,有關錯誤足以推翻陳志雲和叢培崑無罪的裁決。仍未完全「甩難」的陳志雲昨則如常到電視城返工,一直落力開會,似未受事件影響心情。

轟動全城的陳志雲涉嫌貪污案上周五裁決,區域法院法官潘兆童裁定三名被告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五項罪名全部不成立,無罪釋放。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經仔細研究裁決理由後,昨日就陳志雲和叢培崑的第一至三項控罪,即涉嫌「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身為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不成立,以及政府須支付二人訟費的裁決提出上訴。

陳志雲如常上班

區域法院法官潘兆童上周在裁決時指出,陳志雲是以名人或藝人身份主持○九年除夕倒數的《志雲飯局》,無綫無權抽佣,無綫業務也未有受損,因此陳志雲並無犯法。

縱然律政司表示會就陳志雲案件提出上訴,但電視城昨日氣氛平靜,陳志雲亦一如平常駕車返電視城開工,並循正常門口出入。連日來表現低調的志雲,未有刻意現身接受記者訪問,無綫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於昨早八時四十五分已向傳媒表示陳志雲不會就事件作出回應。據知,志雲昨日一直落力開會,至晚上七時許依然未見離開電視城,似乎未就上訴事件影響工作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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