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曾蔭權案 律政司上訴

【本報訊】裁判法院早前裁定兩名涉嫌向曾蔭權掟飯及撞傷胸口的社民連成員無罪,並指無證據顯示曾蔭權與兩人有身體接觸,律政司決定提出上訴。其中一名被告黃浩銘批評曾蔭權死不服輸,質疑當局政治檢控,為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風波及替補機制諮詢會大混亂報復。

社民連成員黃俊杰及黃浩銘,早前被控於今年三月在尖沙咀科學館向曾蔭權示威時擾亂公眾秩序,惟法院日前裁定兩人並無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將兩人無罪釋放。律政司發言人昨表示,律政司質疑裁決的法律觀點不正確,認為裁判官錯誤界定「破壞社會安寧」在該罪行中的意義,而且在案件事實方面亦未能正確應用有關法律,決定向高等法院原訟庭上訴。

黃浩銘回應指「放馬過來,祝你好運」,強調當日行動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傷害,批評律政司政治檢控,濫用司法追打示威青年。他又說,如曾蔭權的施政繼續一塌糊塗,抗爭將陸續有來,「不會因告幾多次而停止同害怕」。

梁國雄向被叉頸保安致歉

此外,包括社民連在內的數十名示威者,上周衝入替補機制諮詢會會場大肆搗亂,社民連昨舉行記者會詳細交代事件,該黨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向受影響的保安員致歉,願意承擔責任,但澄清當日戴上「V煞」面具、帶頭衝入會場及向保安員「叉頸」的示威者,並非社民連成員。他反而擔心有人戴上面具作出暴力行為,再嫁禍給該黨。

梁國雄又展示多張報章剪報及電視台畫面,顯示當天有一名年長男士向他「叉頸」及壓向地面,該男子其後竟以油尖旺社團聯會名義,到尖沙咀警署要求警方懲處滋事者。梁說:「打我嗰個話要嚴懲兇手?呢個係咩世界?整爛個花盆都咁大罪,打人應該點?呢啲唔似餓狼咩?老虎呀﹗」他保留追究權利,呼籲該男子與其他建制派「唔好賊喊捉賊」。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