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振聰轉聘外籍大律師

【本報訊】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和使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一案,昨日在東區法院再次進行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辯方繼上次指無足夠時間審閱文件,申請押後七星期後,昨再以相同理由,申請再押後多三個月,並獲法庭批准。案件將在十一月廿五日再訊,辯方指屆時將決定是否要先在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

被告陳振聰(五十一歲),被控一項偽造罪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他昨日依然由弟弟陳振國陪同出庭,而代表律師則由郭兆銘轉為另一外籍資深大律師金力生。

金力生昨申請將案再次押後至十一月底,理由是本案案情複雜,他在六月中接手後,仍未有足夠時間完成審閱超過二萬頁的文件證供。另外,由於被告會繼續依賴他在爭產案中所作的證供,故他亦需時了解整個爭產案的詳情。

金續指,在了解全部的證供證據後,才能就是否須先進行初級偵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而即使召開偵訊,相信內容會集中在盤問有份簽署遺囑的證人,以及指模等檢驗等科學鑑證結果。

案件押後期間陳振聰繼續准以現金及人事合共四千萬元保釋外出。他被控於○二年七月廿八日(龔如心訂立○二年遺囑時)至○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陳振聰向高院呈交龔如心○六年遺囑時)期間,製造及使用一份聲稱屬龔如心的假遺囑。

限制傳媒報道撤銷

此外,金力生又罕有地向法庭申請在本案撤銷對傳媒報道的限制,在控方不反對的情況下,法庭亦批准。

案件編號:ESCC 223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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