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桌球裁判非禮男童囚兩年

【本報訊】有桌球裁判資格的廿八歲男子徐啟浩,承認非禮十三歲男童及在家中藏兒童色情物品,昨在區院被判監二年。法官指出,被告不但有性沉溺及性偏差傾向,而且愛窺看兒童小便,被告所犯罪行可見他已不止幻想層面,並已付諸實行,重犯機會屬中至高等,要判他即時入獄。

被告徐啟浩承認一項非禮及一項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九月廿六日晚,在黃大仙尾隨事主,開價二百元,要求拍攝事主小便,事主未有理會,被告取得事主的電話號碼後揸了事主的下體一下後離開。

部分淫褻品達最嚴重四級

事主回家後收到被告兩個短訊,遂告訴母親和報警。警方假扮事主約被告見面,趁機拘捕被告,並在被告的電腦找到九十六張兒童色情照及七段相關片段,包括成人與兒童性交情況,部分淫褻程度達最嚴重的第四級。

案件編號:DCCC 65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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