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有關特區公務員在香港回歸之後,未有從只懂聽老闆話,變身為主人,只知執行,不識規劃長遠的論點,在內地高官圈中早已流行多年,並非新論,卻在本港政界及公僕圈的回響異常巨大。
回歸十四年,深層次矛盾逐步浮面,阻礙社會向前發展,特區政府有責任高瞻遠矚,有序推行各項社會改革,為經濟與民生的持續升級與進步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這裏所指的是政府的領導及管理層的責任,而非一般中下層只管執行的公務員。
港英政府時期,七十年代以後的歷任港督均有推行大規模的改革。當時的視野具長遠性,並且收到較佳的效果。以麥理浩時期為例,在房屋、醫療、教育、社福以至交通運輸等政策領域,都有十年計劃出台,「居者有其屋計劃」,正是麥理浩的治績印記之一。
即使在行政改革方面,成績也是明顯的,如成立廉政公署,打擊政府內有組織的貪污活動,開啟殖民地新政,同時鼓勵各政府部門提升執法效率,又增加新的諮詢組織以吸納民意,麥理浩的親民作風,一洗過去殖民地官僚高高在上的負面形象,真正做到走入群眾。
問題是,當時的華人官員在協助殖民地政府推行新政過程中,能學到些甚麼?政治手腕、長遠規劃、循序漸進推動行政改革等各方面,決策權牢牢掌握在英官手中,所謂長遠規劃,是依賴英國的顧問公司,港官難有機會深入了解整個政治操作的過程,或者可說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末代港督彭定康的政治手段高明,剛柔並濟,為本港政界人士激賞,敢問回歸後的政府高級官員,能學會哪些「招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