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到訪內地友人談溫州動車追撞。我問鐵道部每名死者賠九十餘萬元屬多屬少?友人答:「我怎知屬多屬少,我根本不知他們根據甚麼準則來釐定賠償。」他續說:「鐵道部有權一手包辦調查、聆訊及仲裁,有全由自己操控的鐵道法庭。」
我問:「乖乖與鐵道部簽訂賠償協議的家屬,真的可如數獲得九十餘萬嗎?」友人答:「不知道,但若我是他們,不論有無錢賠都必定第一時間簽協議書,然後急急返回家鄉。到溫州只是要確定家人死亡,不會有任何奢望。」他嘆息道:「聲稱要告上法庭者,不久便可能銷聲匿迹;要不然下場只會與趙連海一樣!」
友人認為,鐵道亡魂家屬,可借結石寶寶父母的遭遇為鑑。既然三鹿集團的頭頭已被共產黨抓去坐牢,各方受害者便應服從黨的領導,齊齊收手,不要死纏爛打,尋釁滋事。不要奢望獲得賠償,毒奶粉事件鬧得熱烘烘時,當局不是聲稱設立數億元的賠償基金嗎?兩年多已過,苦主們可曾獲得分毫賠償?
友人當過三鹿集團工程的小判頭。三鹿沒繳付工程費便倒閉,友人欠下工人數百萬元工資,被告上法院追討,但案件不了了之,至今未支付任何欠款。他相信不需還債是國策,縱然他願意自己出錢支付欠薪,亦必定被勸止;他欠數百萬只是小數,但若開了還款先例,人家數以億計欠款,豈非一樣要償還,牽一髮動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