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政府入稟求收回粥麵店

【本報訊】政府為重建九龍城區而要求收回該處相關地皮,惟位於九龍城道一間粥麵店,自地政署發出收地命令逾一年多,仍一直佔用該店,政府昨日入稟高院要求該粥麵店把店舖交出。

原告律政司,被告是楊文仔經營的九龍居粥麵小廚。入稟狀指,地政署○九年底已刊憲表示要收回九龍城區的地段,當中包括被告位於九龍城道的店舖,要求被告去年三月把物業交出。原告指根據土地註冊資料,被告至去年三月仍是該店用地佔用人,惟多番要求下,被告仍不肯把店舖交出,原告遂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1296/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