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播事務管理局分別向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台)製作的兩個「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及「伊維特」,發出勸喻及警告,促請商台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
截至今年六月,廣管局共處理一百三十一宗投訴個案,其中六宗屬輕微違規,八十六宗理據不足,餘下個案則不屬《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管轄範圍。
廣管局分別於今年一月及二月接獲投訴,指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主持人作出的評論,包括「人神共憤」、「龜縮」及「咁無膽就無謂做校長嘞,無膽就做匪類啦你」等,具冒犯性、偏頗及誤導成分。
商台解釋則指,有關學校多次拒絕回應相關節目提出的問題,並拒絕節目主持人原定安排到訪學校,基於以上原因,主持人才作出有關評論。
廣管局則指,若原定接受訪問的人士未能或不願意應邀參與真實題材節目,也應在節目中以客觀態度如實交代,故就事件向商台發出勸喻。
商台另一節目「伊維特」,則由於內容涉及「自殺」等情節,廣管局調查後決定向商台發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