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銀行遭濫用轉售圖利

【記者陳慧明、張恬怡報道】不少機構設立食物銀行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食物援助,政府○九年亦撥款開設有關服務。不過,有食物銀行受助人疑濫用服務,利用所得食物在網上平價出售圖利。有提供食物援助的機構稱,過往曾發現個別受助人轉售餐券以籌錢買奶粉,而不少低收入家庭難抵物價飛升,近月申領食物援助個案增加,更有部分因「唔夠食」而重複申請。

近日有網民在網上討論區以平價出售多款罐頭食品、即食麵及白米,但未有透露貨品來源。名為babylove的網民在討論區上自稱只得她與一名年幼女兒,太多罐頭「食唔晒」,「同個女唔想食咁多罐頭同麵,米又食唔到咁多,驚放得耐有蟲!」她列出的食物共有廿一罐包括沙甸魚、茄汁焗豆及豆豉鯪魚等罐頭,每罐一律只售三元;白米七公斤,每公斤售五元;另有三十包即食麵,每包售二元五角,全部購入為七十元,全部可在元朗康樂路輕鐵站交收。

根據留言所附圖片顯示,有關罐頭食物品牌並非一般大型超市可找到,一公斤白米更是散裝包裝。有網民懷疑出售貨品自食物銀行得來,浪費社會資源。但由於網民未有透露食品來源,無法確定是否有人濫用服務。

變賣餐券籌錢買奶粉

聖雅各福群會「眾膳坊」食物銀行經理吳雯賢表示,初期曾推出熱食服務,受助者憑餐券享用,但其後發現有受助者為籌錢買奶粉而變賣餐券。

近期隨着物價飛升及租金上漲,不少低收入家庭領取最低工資仍難維持生活,加上暑假為子女買書及校服等,近月食物銀行申領個案有所增加,更有數宗為領取更多食物而重複申請。為防濫用,每次只向受助人分發最多七日食物。

需簽協議負上刑責

循道衞理觀塘社會服務處執行幹事楊綺貞亦指,為收阻嚇作用,規定受助人領取食物時需簽署協議書,包括承諾不可將食物轉讓,否則需負刑責,過去甚少發生濫用情況。香港婦聯有限公司副秘書劉建玲表示,因擔心受助人將食物轉售,每次每人只分派約十日分量的食物,食完才可再領,「唔會多到可以轉售」。

除政府撥款資助五個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外,其他機構以自負盈虧方式推行有關服務,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會了解情況,強調有防止濫用機制,至今未發現濫用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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