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4月22日 被告丈夫向社署申請綜援。
98年12月1日 被告誕下幼女周煥然。
99年10月 被告代替丈夫任綜援申請人。
02年10月17日至 被告涉嫌在11份綜援申請及覆查表中隱瞞資產。
05年7月5日至 被告分81次,將合共81萬元歸還家姑。
07年10月 社署接獲舉報指被告漏報資產。
09年6月20日 警方拘捕被告。
09年底 社署調查後,證實被告疑多領66萬5千多元綜援。
11年8月1日 被告被裁定詐騙罪成,獲准保釋至8月26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