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官員的言論並非針對公務員。香港公務員自上世紀七十年代《McKinsey Report》後確立,重點是由當時的司憲負責政治決策,由局、處、署執行指令,具體內容於這幾十年間有所更改,但大原則、大方向都不離其中。
有人說,《McKinsey Report》出台背景是跟六七年暴動、七二年中央在聯合國大會發表香港問題立場有關。這兩起事後,港英政府意識到管治危機,決心進行內部改革,將「政」、「治」分途;而回歸之後,特區政府更加以「問責制」強化這個「政」、「治」分途制度。
公務員效率之所以受各方稱道,是因為「政」、「治」分途之後,公務員可以按章程做事,不需揹上政治包袱,每一個處、署長都有若干香港法例規範其權力,反觀現時大部分政策局局長並無法例規範權力,即無實權。公務員乃做實事、求穩定,並不一定需要長遠目光,因為凡涉及政治、有沒有長遠規劃視野等,都屬於問責高官們的事。
有人說,儘管問責高官有甚麼萬一,香港都不會出事,譬如早前某高官因健康理由離職事件,其空缺有一段時間未獲填補,香港都沒有出事,可見高官並不會主宰香港的存亡,事關他們無實權;反而如香港現時之公務員體制受到攻擊,如果香港失去一班有實權的首長級公務員的話,香港則一定大亂。
中央很清楚香港公務員體制,亦了解公務員體制乃維持香港長治久安的重要制度,因此又豈會攻擊這個體制,豈會與十六萬公務員為敵?有人說,中央官員是另有所指,公務員毋須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