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剛剛被北大人嘲笑不懂當家作主的煲呔曾,竟自賣自誇,大談政治領袖需具備的條件,說甚麼要有誠信、對香港及國家要有熱誠、要謙卑、要有遠大眼光、不能只講不做等等。

古人說,「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指的正是這種人。煲呔曾誇誇其談,口沫橫飛,但最好笑的是,他列舉的這些所謂政治領袖需具備的條件,他自己沒有一樣做得到。

他有沒有誠信,這就不用說了,公眾早有定論;他對香港及國家有沒有熱誠,則只有他自己才清楚,怕只怕他對英國的熱誠比對中國的熱誠還要多;至於甚麼謙卑和遠大眼光,恰恰是他最缺乏的東西,一個視民望如浮雲的「政治家」談謙卑,可謂九唔搭八;而說到只講不做嘛,更是他的特色,正如有人質疑,他的六大產業在哪裏?

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能為力,不僅煲呔曾如是,整個港府管治團隊亦如是,難怪北大人說「成也英國,敗也英國」,話雖刻薄,卻不是沒有道理。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煲呔曾聲稱正學習做主人翁,予人的感覺是臨老學吹笛,學得成嗎?老實說,有些人天生當奴難自棄,不管怎麼學,也做不了真正的主人。

說到「成也英國,敗也英國」,人們始終不明白,新加坡也曾經是英國殖民地,為甚麼人家成也英國,卻沒有敗也英國呢?香港之敗,難道只是因為公務員能力不濟,北大人自己就沒有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