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事主鄭女士於前晚十一時許收工後,在上水一間食肆購買一客卅六元的椒鹽豬扒飯回家,給十五歲兒子作消夜,惟鄭子聲稱,在進食至中途時,突見飯中藏有一隻曱甴屍體,體積約指甲般大小,令他當場反胃作嘔,於是告知母親。
鄭婦昨晨致電向有關食肆投訴,她聲稱,對方聞知其子並無嘔吐及毋須送院後,表示願意免費再送一客豬扒飯給她「補數」。鄭婦一度向食環署投訴,惟其後有感幫襯該食肆已兩年,大家分屬街坊,終決定放對方一馬,取消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