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醫生試用延至六年

衞生署今年六月起,更改聘用醫生的條款,由以往試用期三年便可成為正式公務員,改為規定必須於最遲六年內考獲專科資格才可成為正式公務員,否則無得留低,不但將試用期延長,更加插專科試定生死。公務員組織及醫生工會均批評署方多此一舉,醫生人手已不足,延長試用期,只令醫生面對工作及考試雙重壓力,要求衞生署撤回新入職要求。衞生署及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指,衞生署按運作需要更改入職制度。

政府醫生協會會長曾尚賢表示,衞生署兩、三年前已醞釀將公務員醫生三年試用期改為六年,期間必須完成專科基礎培訓及相關考試,否則炒魷。他認為,新措施對剛畢業的新紮醫生影響最大,醫科生讀書兼實習,要六年才完成學位課程,入職衞生署還要再額外培訓六年,關卡重重,只會打消醫生做公務員的念頭。

「你鍾意三年都得架」

協會副會長兼香港高級公務員協會副主席陳世烱亦認為,新要求是對新人的「懲罰」。衞生署曾向工會表示:「你鍾意三年內完成所有要求都得架!」他反駁指,根本沒有專科資格可少於六年時間內考取。他以服務量爆煲的母嬰健康院為例,若健康院只得三、四名醫生當值,其中一、兩名到海外培訓,只會令餘下工作的員工百上加斤:「邊個填補人手?」

衞生署與公務員事務局回應稱,衞生署為讓新入職的醫生有足夠時間完成專科基礎培訓及相關考試,今年五月獲公務員事務局批准修訂聘用條款,六月已採用新修訂的入職要求聘請公務員醫生,認為更改有助提升醫療質素。政府認為,個別部門可因應管理及運作需要,修改個別職系的入職制度,修訂已經公務員事務局批准。

能否提升質素成疑問

陳世烱要求衞生署提供量化數字,證明加長醫生培訓試用期如何令質素提升,否則難以支持修訂。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歡迎衞生署增新入職要求,認為有助提升醫療質素,但建議該署增聘足夠醫護人手,以便醫生有足夠的時間準備專科考試。

記者戴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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