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報道刊登於今年六月七日出版的《蘋果日報》,標題是「電盈連環失大客 內憂外患重重」,該則報道是當日《蘋果日報》的財經版頭條,更標明是「獨家報道」。
要求高院頒禁制令
原告是電訊盈科有限公司,五名被告依次是壹傳媒有限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兩名《蘋果日報》記者石永樂和陳偉燊。
入稟狀只是指該則報道對原告構成誹謗、內容失實及令原告受到傷害,但無進一步交代任何有關詳情。原告要求高院頒發禁制令,以禁制各被告夥同一起或各自發布涉案的報道,原告又向各被告索取金錢賠償、利息及訟費。不過,原告並未有在入稟狀中列明索償的金額。
案件編號: HCA 124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