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藍田雨夜色魔勢判監

與內地女友長期分隔兩地的男侍應上月在雨夜時疑化身色魔,於藍田住所附近的後巷尾隨一名少女回家,期間從後向她箍頸及推落地,再上下其手大肆非禮,少女呼叫掙扎成功擊退色魔。警方憑現場閉路電視錄影鎖定目標並埋伏守候,一周後成功將他拘捕。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直指案情極之嚴重,下令將他收押至本月廿九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皮膚黝黑、身形健碩的被告梁軍豪(廿五歲),報住藍田德田邨,控罪指他在六月十六日於藍田聖保祿女子中學外的後巷非禮一名年約廿多歲的女事主。

裁判官聆聽案情後,指被告覷準獨身女子深夜歸家時犯案,當中更施用了暴力,並非一般街頭非禮案,案情非常嚴重,亦可以想像到女事主當時的無助及驚恐,故即使被告初犯及認罪,仍適合判處監禁式刑罰。

案情指,事發日約凌晨零時許,女事主獨自沿涉案後巷步行回家時,發覺有腳步聲從後尾隨,她未來得及反應,已遭被告從後箍頸及推跌落地,被告更即時上下其手,向她「揸胸」及摸私處非禮。事主不停掙扎及高聲呼救,約十秒後被告突然起身逃去無蹤,事主立即致電母親哭訴,由母親代為報警。

多月無見內地女友 飲酒亂性

警方其後根據現場閉路電視錄影展開調查並鎖定目標,同月廿三日接近凌晨一時,在案發現場再發現被告蹤影將他截停搜查,警誡下被告直認一時衝動犯案;警方其後又在被告住所找到他犯案時所穿的衣服,惟事主在認人手續中未能認出被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十一歲時其父母已離異,由外婆獨力撫養他,被告有中五教育程度,一直努力工作獲上司賞識,案發時已是餐廳主任,月入一萬五千元。辯方又指他在內地有一名固定女友,惟案發時已個多月沒見面,加上他當晚喝了酒,在酒後亂性下做出違反本性的行為,辯方強調被告絕無精神或心理問題。

案件編號:KTCC 360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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