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住在山頂白加道豪宅的菲律賓籍女傭在男僱主鬧離婚期間仍照顧女少主,但她早前於何文田豪宅御龍居大閘外,遭僱主外母辱罵,她指對方行為疑涉違反《種族歧視條例》而民事興訟,案件昨於區域法院提訊,成為首宗由法庭處理的種族歧視案件。菲傭一方表示願意調解,對方最初拒絕但經考慮後亦同意協商。法官將案押後至九月廿一日再訊,以待雙方商討結果。
原告Dominga Adaan Damias,被告胡木容。原告昨未有到庭,其代表大律師指原告為爭取更多時間照顧僱主女嬰,願意調解,但盼望不會有同類事件發生。律師續指女嬰父母現正分居,原告僱主是女嬰父親,被告則是女嬰外婆。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則自行陳詞,最初她拒絕調解建議,堅稱沒有說過歧視的話,認為事件並不存灰色地帶。
被告又補充原告僱主即她女婿,正爭取女兒撫養權並指控被告涉誹謗及作出滋擾等,故她沒有經濟能力負擔訴訟。
法官解釋,本案是香港首宗同類案件,因此或需較長時間審訊,而本案或會如早前的燒香案般引起傳媒關注。法官又明言本案屬「小事一宗」,賠償金額不會太高,提醒被告考慮調解的可能性。
原告律師補充,原告僱主的婚姻訴訟已交由法庭處理,雙方亦就共同撫養女嬰事宜進行調解。律師指原告患有纖維瘤,但仍帶病照顧少主,她因受侮辱性對待而受傷害感到不開心,惟願意調解處理。被告考慮片刻後最終同意調解。
入稟狀指被告在今年三月十七日於御龍居大閘外,對原告作出種族歧視的言行。被告報稱的其中一個地址正是御龍居某單位,而原告則報住白加道四十三號,是已故光學儀器大王黃克競的家族物業,原告報住上址的某單位,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指業主是黃氏家族中人。
案件編號:DCEO 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