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選特首的三個條件

曾蔭權政府進入夕陽階段,市民把香港未來的發展寄望於下屆政府。有志參選的政治領袖,其言行較現政府官員的言論更受注意,傳媒亦聚焦於幾位疑似參選人的動態。

中央高度重視特首選舉,港澳辦主任王光亞直指香港已經進入「新的選舉階段」,在本港記者的見證下,主動論及特首應該具備三大條件,包括愛國愛港、有很高的管治能力,以及有較高認受性,令港人對選上的特首,「感到還是可以的」。

中央官員全面論述特首條件,這是第一次,令選舉的透明度大幅提升,符合市民的期望。歷任港澳辦主任甚少公開講條件,中聯辦官員則有較多的議論,卻欠缺完整論述,今次京官高調開腔,手法大不相同。

「三大條件」從表面看,似是眾所周知的事。愛國愛港是老生常談,問題是由中央說了算,即需要獲得中央「祝福」。毫無疑問,來自建制陣營或傳統愛國社團的參選人,才符合這個資格。

回歸以來,中央領導人多次就愛國愛港的概念有所發揮。簡言之,但凡擁護「一國兩制」及支持特區繁榮穩定者,皆可視之為愛國愛港;相反,挑戰國家主權、破壞社會穩定者,則不符合資格。說到底,參選者是否愛國愛港由中央界定。

第二個條件觸及管治能力的高低,能不能搞好經濟之餘,又不與民生割裂,是能力的表現指標。值得注意的是,王光亞特別指出,特首是一個標誌性人物(領頭人),要有一個團隊(即管治班子)加以配合。

至於市民的認受度,也就是民意支持度要高,不能單靠選委會的票數,社會的認同可能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