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電腦經理兩姦舊愛囚六年

【本報訊】月入逾四萬元的電腦公司產品經理,涉嫌強姦前女友,昨在高院被五男二女陪審團分別以一致及六比一大比數裁定兩項強姦罪成立。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案件上周開審後已遭公司開除,已受到懲罰,惟法官指被告不認罪又無承擔,其中一次性行為更沒使用避孕套,判他即時入獄六年。

酒店內犯案 一次無用套

卅四歲被告宋沛傑,被控於去年六月十六日凌晨在銅鑼灣一時鐘酒店兩度強姦當時廿八歲女事主。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事主○八年曾是男女朋友關係,○九年分手。去年六月,事主約被告喝酒,事主指稱喝過三杯白酒及一些香檳後不省人事,醒來發現躺在酒店房內,並覺下體痛及有分泌物,她查問後被告承認曾與她發生兩次性行為,其中一次沒用避孕套。

被告自辯時指事主主動與他發生性行為,第一次性事時事主為他口交並主動與他性交,才無用避孕套,二人睡覺醒來再做時,他才戴上避孕套。但他承認與事主過往從未試過在事主體內射精。

案件編號:HCCC 378/2010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