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詐騙銀行二億元判監五年半的前「豪宅大王」秦錦釗,去年四月十二日於赤柱某停車場駕車時,被指越過對面線與迎面私家車相撞,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判罰款一千五百元。秦不服定罪昨於高院上訴,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無考慮控方證人供詞疑點,判秦上訴得直撤銷定罪,獲發還全數罰款兼獲堂費。
上訴人秦錦釗,是建萊集團前主席,他昨日亦有到庭,當獲悉上訴得直後即展現笑容。
不過他在庭外坦言「都唔會點開心,呢單甩有咩用,仲有其他官司!」
上訴人代表大律師在庭上陳詞指,原審裁判官接納事主的供詞時,沒有考慮當中的疑點,例如事主供稱意外時,秦的私家車迎面駛至,兩車相距少於七呎五吋,最終事主的車頭撞到秦的司機位車門。上訴一方質疑指若兩車真的只相距少於七呎五吋,兩車應是迎頭相撞,故事主證供有不合理之處。此點最終獲法官接納,而判秦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 HCMA 87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