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示威者襲警刑毀判社服

【本報訊】「女長毛」雷玉蓮去年「十‧一」在中聯辦示威期間毀壞警方鐵欄,另一名男示威者曾浚瑛則用肩撞警員胸口,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二人藉衝擊警方引來社會關注實屬不智,反問兩人:「香港有史以來最成功引起關注係邊次集會?」又認為警員只是「打份工,無選擇」,訓話一輪後,最終判二人分別履行一百二十及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雷玉蓮斥政治打壓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和平集會也可成功引起社會人士的關注,指被告雷玉蓮(四十八歲)及曾浚瑛(廿三歲)「有熱情、有原則係好,但都要合法」,並指警員無選擇:「你去問佢哋(警員)任何一個吖,有邊個想去呢啲集會執勤?唔係佢哋意思囉。」雷玉蓮求情稱已因為本案失去兩份工作,亦非有心毀壞警方鐵欄,望可輕判。惟她在庭外則繼續聲稱「被屈」,聲言「我一個女人仔點整爛個鐵欄呀?唔公道啦,判咁重,政治打壓!」

曾浚瑛求情時則稱已上了寶貴一課,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經過反思後不會再與前線警員作正面衝突。對於裁判官的意見,他在庭外指要視不同情況而定,「如果好次八九年「六‧四」有成百萬人集會梗係好,但好多時都係由我哋示威者作先鋒」,他又着社會人士反思「制度暴力同警方被衝擊邊樣重要啲」。

案件編號:ESCC 134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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