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位處亞熱帶地區,夏天都非常炎熱,相對濕度亦相當高。從事體力勞動的建造業工友,如沒有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就有機會中暑。嚴重者更可能因為身體排汗機能失調,令到體溫過度上升而引致死亡。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僱主有責任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確保其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而對於地盤建造業工友的中暑風險而言,建築工程承辦商或僱主有責任提供及維持安全的工作系統,以充分保障僱員免受中暑。承辦商或僱主應為其工人作出適當的中暑風險評估,並因應評估的結果,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減低中暑的風險。
就建造業中暑風險而言,主要的控制措施包括:
1 發熱的機械應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遠離工人
2 在工作的位置設立上蓋及提供有遮蓋的休息地方以阻擋陽光
3 使用吹風機或風扇來增加空氣流動
4 應穿着薄而透氣的衣物
5 提供寬邊或附有懸垂布巾的淺色安全帽以阻擋陽光
6 採取行政控制措施,避免長時間在酷熱環境下工作
7 提供清涼及容易取用的飲用水
由於嚴重的中暑意外可引致死亡,所以僱主應評估僱員的中暑風險及實施相關的預防措施,減低員工在工作時的熱壓力,從而避免意外發生。
職業安全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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