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六歲無業漢在吸「冰」派對後涉強姦十五歲少女,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後,五男二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五個多小時,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法官即時判刑指出,被告用毒品引誘事主,之後又禁錮她及在沒使用安全套下強姦對方,期間亦曾使用暴力,事後更否認控罪,顯示他無承擔亦無悔意,將他重判入獄七年。
被告周俊生,法庭上透露他先後有十五項涉及毒品、打人及偷竊等的案底,現時他則就販毒、藏毒及襲警等罪服刑三年十個月。
法官考慮過他現有刑期,准他本案七年刑期中的一年半,與現有刑期同期執行。
被告被控在去年八月七日,於天水圍天慈邨住所內強姦當時十五歲少女X。
案情指出事主X當日凌晨應邀到被告家中吸「冰」,X遂與一名女友同上門吸毒,惟早上X與朋友想離開時,被告卻不准事主X離開,之後更強迫X替他口交並且強姦X,X曾經作出反抗但遭對方打臉及手,直至傍晚X才准離開。
案件編號:HCCC 43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