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歲男少主每日被家人安排多項課外活動,期間他因不肯練琴觸怒菲傭,更遭對方打爆十二指腸。菲傭在區院受審後,昨日被裁定一項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法官判刑時,對家傭工時長及工作繁重表示理解,但指被告的行為嚴重且違反誠信,故將她重判入獄兩年。
控方並透露,事主腸臟因受創,有機會出現腸阻塞問題,稍後仍須再接受治療。辯方求情稱,被告Palgue Jonita Awas(卅三歲)為案中僱主服務四年多,與僱主一家關係良好,她與男事主亦有和諧關係,二人相處時間長,她視事主是好友;事發時只因一時憤怒,失去控制才犯案。
法官判刑指,僱主將年幼事主交由被告照顧,顯示僱主極度信任她,但其行為明顯違反誠信。而且事主年紀尚輕,身體脆弱,被告的行為對他造成的傷害更大,須予以重判。法官又指,理解被告工作辛苦,但認為這並非使用暴力原因,若被告覺得壓力大,就應該辭職。
案情指被告於○九年八月十四日待事主起床後,多番提醒他練琴,但他未有理會。被告突從後推跌他,又抱起他到梳化及拳擊他的肚三次,他受到「教訓」後乖乖練琴。事主事後因嘔吐送院,始發現十二指腸破裂。
案件編號:DCCC 30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