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別於常見的玻璃屋和圍封露台,供乘涼用的木製棚架及儲物櫃亦可屬於僭建物。測量師解釋,木製棚架亦是結構,需要屋宇署審批,而儲物櫃則要考慮其體積大小,以及是否鞏固安裝在建築物之上。
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指出,木製棚架原則上都是一個結構,需要屋宇署審批,棚架頂部是否密封並無關係,不能因為棚架頂沒有密封便不算是僭建物,若棚架頂密封,更要計入樓面面積。
至於儲物櫃,何鉅業表示,雖然不是建築物,但屋宇署會考慮儲物櫃的體積及規模大小,是否足以創造一個空間,以及是否鞏固安裝於建築物之上。他說,法例並無寫明何謂僭建物,只有原則,業主若質疑屋宇署專業判斷可以上訴。
地產代理則稱,碧瑤灣過往有些頂層單位建有天台玻璃屋,但已被管理處要求清拆。碧瑤灣現有百分之五單位放租或放售,即約六十至七十個,平均呎價逾萬元,而類似周紹和附有平台的單位,建築面積一千五百九十方呎(不計平台),三房兩廳,約值二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