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林文浩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九日,在一公共屋邨一公園滑梯附近非禮五歲女童X,並且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同邨一公園滑梯塔內非禮四歲女童Y。被告承認非禮Y,而非禮X的控罪會保留在法庭檔案內。辯方表示,政府心理醫生稱,被告是看過色情網頁及報紙色情專欄,及因有過度活躍症才犯案。被告已預約今午看心理醫生,料四周才有報告,他現搬到姑媽家,姑媽和老師都指其行為良好,有師長監察應可讓他續保釋返學。
有過度活躍症
法官指是否因過度活躍症致犯案仍未知,也不知被告對社會是否有危險,法庭有責任保護兒童,但會「畀足機會」被告今午看醫生,今午再開庭才收押他。
案件編號:DCCC 22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