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過去十年發出逾卅萬張清拆令,至今仍積壓逾五萬張未履行,五、六年前發出近四萬張警告通知,亦有八成仍未解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坦承現行執法方式亦欠強制性及阻嚇力,又批評大部分違規建築源於貪念,不少人為一己私欲而明知故犯,當局將多管齊下加強執法,包括正修例容許屋宇署人員申請手令入屋調查,亦正委聘顧問清點全港僭建物數量。
立法會昨討論違規建築問題,多名議員批評屋宇署執法緩慢及欠阻嚇力,亦有議員批評當局處理劏房問題不力,令劏房有由舊區蔓延至大型屋苑的趨勢。林鄭月娥承認執法成效欠佳,當局四月一日起已加強執法,並對各界一些加強懲處的意見持開放態度,但她重申劏房不一定違法,又強調執法需兼顧居民安置,過去十年安置了二千五百多戶天台屋居民,會繼續與房屋署及房屋協會商討安置配額事宜。對於有議員認為可豁免清拆部分僭建物,林鄭月娥認為即使豁免也要符合兩個前提,即僭建物已相當普及及有繼續使用的合理性,例如公司招牌等,她又有感而發指許多僭建物的出現均是由於貪心,如強行加建一層,「有些人可能確實是由於居住環境狹窄,但有更多人是明知故犯,滿足一己私欲。」
另外,政府建議調整「樓宇更新大行動」向長者自住業主發放的津貼金額,居於原屬商業用途單位的長者自住業主,將由以往只能獲得最多一萬六千元或維修費八成的津貼,調整至與一般住宅長者自住業主一樣,可獲最多四萬元維修津貼,惟前舖後居或其他涉商業用途的單位均不會獲納入較高津貼金額涵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