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事件後向全港銀行發出直銷指引,惟早前進行查察時,卻發現十間銀行未有完全依從,包括東亞、恒生、渣打及中國銀行等,均未有在信用卡申請表提供獨立選格,讓客戶可拒絕銀行出售其個人資料予第三者圖利,令客戶被迫綑綁式同意。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銀行業界趁私隱條例未有法律約束力前繼續「博懵」,促請當局盡快將條例刑事化,保障消費者。
八達通於去年八月被揭發出售客戶個人資料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去年十月發表有關保障客戶私隱的《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指引》,以協助商業機構如何符合法例的要求。
公署其後對十間經揀選的銀行進行循規查察,雖發現有關銀行大致符合指引所述,以清楚字眼告知客戶其資料的使用目的,但只有四間銀行包括渣打、星展、交通及中信銀行國際,在信用卡申請表或在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依從指引建議,提供獨立選格讓客戶可拒絕接受不相關產品服務的直銷,其餘銀行則指客戶可透過另外的途徑拒絕服務。
調查又指,該十間銀行均未有在信用卡申請表或在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提供獨立選格,讓客戶可自由選擇是否准許銀行將其個人資料出售予第三者圖利。該十間銀行分別是東亞、恒生、渣打、中國銀行、星展、交通、建設、中信銀行國際、永隆及大新。各銀行均否認是出售個人資料,而在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亦已經列明銀行可能會或不會因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作促銷而獲得報酬。
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對於僅四間銀行提供獨立選格,讓客戶拒絕個人資料用於直銷用途是不理想,指出銀行作為大企業,應以客為本,希望銀行能夠依從指引的建議,尊重客戶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