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虐畜個案九成定罪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昨於立法會提出質詢,批評現行保護動物的法例早於一九三五年訂立,沿用至今是「非常古老,不合時宜」,建議參考英國、台灣等地方,訂立促進動物福利的法例。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對當局拒絕成立「動物警察」表示非常遺憾。
周一嶽聲稱政府會不時檢討法例,又指《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最高罰則已於○六年大幅提高,近年法庭的判刑都具相當阻嚇力,過去五年當局共檢控了七十宗殘酷對待動物個案,九成都成功定罪,證明現行法例有效。他又堅稱警方有專才與足夠經驗處理虐待動物個案,如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在某地區有上升趨勢,警方會考慮指派專責隊伍調查有關個案,這比成立「動物警察」隊伍更具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