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業主轉換單位竟被強行收回車位,房屋協會被指安排欠善。居於荔景浩景臺的朱先生為改善環境,月前出售單位後再購入同一屋苑的三房單位,但一直租用的車位卻遭房協強行收回,「我都住番喺同一個屋苑、用緊同一部車,只係搬咗去另一座就要重新排隊輪候(申請輪候車位),房協點可以咁官僚!」
房協發言人指出,浩景臺停車場業權屬房協所有,根據與業主簽訂之停車位准用協議,倘單位業權有變,協議亦將同時終止,新業主或租客須重新申請車位。但考慮朱先生的情況特殊,已建議可暫時租用房協區內其他屋邨車位,惟當事人未有接受。
葵青區議員黃潤達直斥房協處理僵化,漠視小業主對車位的需求,「小業主只係轉咗個單位,房協處理嗰陣應該考慮個案嘅情況,唔可以咁死板!」黃促房協檢討現有車位租用安排,以作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