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當政時一直試圖通過「公投制憲」實現「法理台獨」,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去年公民黨與社民連策動的「五區公投,全民起義」,則是步陳水扁後塵謀求「法理港獨」,對抗憲制,挑戰中央。最終只有百分之十七點一的投票率,慘敗收場,這顯示港人唾棄公民黨政棍謀求「法理港獨」的違法違憲行徑。公民黨謀求「法理港獨」,慣於打着「司法獨立」的幌子,不擇手段將「司法獨立」蛻變為「法理港獨」。
公民黨的大狀,早在香港回歸時,就利用司法覆核製造居港權案,其搞「法理港獨」已有迹可循。當時居港權案判決後,香港面臨一百六十萬內地新來港人士壓境危機,特區政府廣泛諮詢民意後提請人大釋法化解人口危機,公民黨的大狀卻發起「黑衣遊行」,抗議人大釋法。余若薇無視《基本法》相關規定,污衊人大釋法是不尊重法治,攻擊人大釋法有如核子彈,污衊特首尋求人大釋法是「沒有廉恥」。
全國人大○七年十二月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決定後,余若薇煽動說:「人大決定,不是不可以改變。」梁家傑則叫囂:「我從來不覺得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法律上不可以推翻。」
去年公民黨策劃和參與「公投、起義」,是政治上謀求「法理港獨」;今次「暗盤操作」司法覆核狙擊港珠澳大橋工程,凌駕人大決定,是經濟上謀求「法理港獨」。
上述劣迹,可謂其心可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