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關車輛使用的輪胎,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所有車輛輪胎必須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中的規定,才可在本港路面上使用。在驗車時,車胎必須在良好及可使用的狀態。換言之,只要符合當局要求,在本港使用「翻倒胎」並無問題。
不過,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議員王國興指,運輸署需加強監管車輛使用翻倒胎的情況,並稱雖然翻倒胎符合環保及節省金錢的原則,但他擔心翻倒胎如混入劣質物料等,會影響質素,「過往無公布過有關翻倒胎嘅效果、檢查或統計數宇,唔知咩情況下使用安全,或者耐用程度如何?既然畀到市民用,部門就有責任監察。」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發生交通意外後,檢驗車胎是重要的一環,主要檢查車胎有否坑紋,如光頭胎及車胎牌子等。他指內地部分翻倒胎質素參差,建議司機避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