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蒙民偉存款尋法庭指示

【本報訊】創立信興集團的「電器大王」蒙民偉去年逝世,其估計達數十億元的巨額遺產,卻引發連串訴訟。蒙生前與妻子王蓓芬於三菱東京UFJ銀行聯名開設戶口,究竟戶口內的款項誰屬,或須交由法庭定奪。銀行方面昨日入稟高院,要求王蓓芬及蒙民偉的遺囑執行人,向法庭闡明申索有關款項的理據,有關聆訊亦已排期在六月十五日進行。

銀行促與訟人向官解釋

申請人The Bank Of Tokyo-Mitsubishi UFJ Limited,與訟人包括蒙民偉遺孀王蓓芬及蒙生前在其遺囑委任的兩名執行人,即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及執業律師蔡奮強。據知王蓓芬聲稱與蒙民偉聯名持有該銀行戶口,蒙去世後,王是戶口資產唯一擁有人。若果戶口資產是屬蒙的遺產,遺囑執行人便有權處理。

申請人今次興訟是依據《高等法院規則》中,關於「互爭權利」訴訟的規則提出,意即若有多於一人爭奪財產時,暫時持有財產的人士需尋求法庭指示。申請人在入稟狀指,要求兩名與訟人於今年六月十五日,向高院的聆案官解釋,他們要求取得涉案款項的理據,並遵從法庭所作頒令。至於申請人今次興訟費用,則由戶口款項提取。 案件編號:HCMP 93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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