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揚離晒大譜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被揭發任職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期間知法犯法,其寓所五年前被揭發有僭建物,遭屋宇署發出警告甚至釘契,孫明揚卻一直置之不理,甚至○七年進行為期超過半年的大裝修,亦無趁機將僭建物拆去。孫明揚昨日承認應及早主動拆去僭建物,但辯稱以為會收到屋宇署的清拆令,且僭建物只佔地幾十呎,稱今日會將僭建物拆去。他無回應會否就今次事件辭職及向公眾道歉。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嚴重,要求孫明揚下台。

06年已收警告 當屋宇署冇到

孫明揚的寓所位於跑馬地箕璉坊菽園新臺。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屋宇署○六年四月曾向孫明揚發出警告通知,要求他於同年六月十日前拆除寓所面向地下C室的庭園加建搭建物,以及樓宇面向地下E室的庭園加建搭建物,但孫明揚一直當通知書「冇到」,置之不理,該物業於六月被屋宇署釘契。

孫明揚在僭建事件被踢爆後,昨日下午匆匆在政府總部會見記者,他承認單位有僭建,「我必須承認我應該更主動及更早處理單位的僭建,尤其是自己曾作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必須以身作則。」「當時我應該敏感度高啲。」他解釋九四年購入有關單位時,不知道單位有僭建,涉及的僭建物面積只數十呎,用以放置雜物及洗衣機,他其後雖接到屋宇署警告通知,但心想僭建物面積不大,加上無即時危險,所以「冇察覺到」要拆,物業結果被釘契。

死撐「釘契已屬最大懲罰」

至於他在僭建被踢爆後始主動拆除僭建,是否誠信有問題,會否主動辭職及向公眾道歉,孫明揚無正面回應,更表示釘契已屬最大懲罰,自己已採即時行動,今日清拆僭建物。

他又辯稱屋宇署今年四月實施新政策,推說以為屋宇署會再出命令要求他清拆僭建物,指昨已委託合資格人士及承建商跟進,今日進行清拆工程。

屋宇署發言人指○五年九月接獲投訴,指該大廈地下有僭建,該署派員調查後,發現包括孫明揚單位在內的物業,地下庭園均有加建僭建物,由於無即時危險,按照當時政策,有關僭建物不屬即時取締類別,該署於○六年向業主發警告通知並註契。發言人稱該署會派員再到上址視察,並按新的執法政策,一旦發現有違建物會向業主發清拆令。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批評孫明揚知法犯法,大錯特錯,事件嚴重,認為孫明揚應向公眾道歉,「屋宇署當年係佢屬下部門,冇辦法說服公眾佢會唔識條例,唔知道要拆僭建!」另一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批評孫明揚「釘契已屬最大懲罰」的言論不負責任,要求孫明揚下台,「佢咁唔尊重法律,都唔知係咪上樑不正下樑歪!」

近年嚴打僭建物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避談孫明揚僭建事件,只向記者表示「孫局長自己講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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