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性交轉運15歲處女上當

送貨男利用女人名字在Facebook結識十五歲雙失處女後,用兩萬元涉嫌利誘少女與自己性交以助轉運。少女上門與他在一晚內性交四次後,送貨男再提出包養要求卻不付分毫,少女最終派「契哥」出面,成功取去對方手機內藏逾千張女子淫照及十一段性交片段並報警。被告事後被控一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

身形略胖的被告鄧紹祥(廿八歲)被控去年十月六日,在大埔明雅苑某單位內與十五歲七個月大的女童X非法性交。長髮披肩、樣子清純的X中三輟學後淪為雙失,她在錄影會面供稱,去年八月一個叫「ZOE MAN」的女子在Facebook主動列她為朋友後,ZOE指男友人「阿迪」急需要與X同一出生日期的女子性交四次以轉運,ZOE最後加碼至二萬元,X答應。

被告在去年十月五日晚以「阿迪」身份致電X約見,X翌晚七時半按指示到達明雅苑單位。當時上身赤裸、下身圍毛巾的被告在單位外招手叫X,X進入漆黑一片的單位後,應被告要求脫衣洗澡及躺在床上,二人進行了首次性交,期間被告邊說「你條命生得唔好,男朋友成日都有第二個」等「好似風水佬」的話。

首次完事後,X洗澡及休息一會再作第二次性交,完事後再洗澡及休息一會,復進行第三及第四次性交及口交;四次性交被告均無戴安全套,他聲稱「戴咗就唔靈」,之後被告只給X一百元搭的士回家。

契哥揭被告藏淫照性交片

五天後ZOE又聯絡X,要她與被告性交,並稱「佢今次會一次過畀埋(錢)」,X拒絕並告知契哥。至十二月被告向X提出二萬元包養一個月,每月要性交四次,X假裝同意,約被告同月八日在粉嶺聯和墟一餐廳見面,被告到埗後,X契哥及數名朋友質問:「你點解唔畀錢?」期間契哥抄下被告身份證號碼及取走其手機檢查,發現內藏逾千張不同女性淫照及十一段被告與不同女子性交片段,X斥被告變態,但恐自己亦是女角之一,遂將有關相片及錄影儲到自己手機;被告答應在五天內支付X四萬元,但最終無兌現。X為免有更多人受害,終在十三日報警,而被告則兩日後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FLCC 74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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