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集團旗下之蘋果日報有限公司(下稱《蘋果》),因涉嫌毀約遭民事控告。上市公司麗新集團屬下之視頻網站goyeah.com,去年聘用《蘋果》為其獨家廣告代理。《蘋果》向網站擔保,一年內可掙到一千萬元廣告額,網站可賺取六百萬元。但是一年過去,雖然網站反應理想,但《蘋果》卻涉嫌悔約,僅向網站支付二百多萬元。網站因此於前日入稟高院,向《蘋果》追討三百六十多萬元餘款。
本案原告崇曜有限公司,為麗新集團名下豐德麗控股所持的公司,○九年起經營網站goyeah.com,透過互聯網免費播放電影及視頻;而被告則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表示,它較早前跟被告簽訂兩年合約,於一○至一一年,聘用被告作為其獨家網上廣告代理。合約訂明,被告會就爭取到的廣告金額中抽佣四成,但被告同時保證,首年的廣告金額,最少會達一千萬元,換言之被告是擔保原告可得到最少六百萬元的廣告收入。
原告表示,根據被告提供的資料,去年網站的平均點率人次、以及點擊頁面的總數,均遠超被告承諾的目標。被告因此有責任,給予承諾支付的六百萬元予原告。不過直至現時,被告只付了二百三十七萬多元,尚欠三百六十二萬多元未付。此外,被告更在首年期滿後,單方面表示不再擔任原告的廣告代表。原告至今年四月,才決定承認被告悔約。原告現要求被告立即支付上述餘款,以及賠償因被告悔約引致的損失,並支付原告的訟費與利息。
案件編號:HCA 84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