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供強積金 2400無良僱主上載

【本報訊】強積金計劃管理局下周一首次於網頁上載違規僱主「黑名單」,詳列三千六百個在過去五年曾拖欠供款而遭民事裁決或刑事定罪紀錄,包括涉案公司名稱及商業登記號碼,當中有十三宗重犯個案,有僱主在五年內有三次違規紀錄,但若五年內沒有再犯便會除名。至於違規董事「黑名單」,則只會上載由下周一起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屆時單憑董事名稱亦可搜尋有否違規紀錄。

積金局營運總監(執法)于海平表示,下周一上載積金局網頁的「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可讓打工仔入職前了解僱主有否拖欠供款紀錄,亦可讓有意聘請某公司提供服務時,先查閱公司有否違規「前科」,甚至可讓政府部門聘請外判服務承辦商前查核有否違規情況,希望藉此能提高阻嚇作用。她表示,法例上雖賦予積金局有權刊登違規董事名稱,但由於牽涉私隱,該局決定只上載由下周一起被定罪的董事紀錄。

名單將詳列○六年五月廿四日起的五年內所有違反《強積金條例》的僱主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商業登記號碼、違規詳情等,目前約有三千六百個紀錄涉及二千四百名僱主,名單會每日更新。該局主管(成員保障)賴偉昌表示,網頁設有搜尋器讓市民輸入簡單資料方便查閱,亦可搜尋重犯紀錄,目前已有十三個重犯個案,當中有僱主在五年內有三次違規紀錄,但他承認,由於日後上載的違規董事名單不能列出身份證號碼,若出現同名同姓的個案可能會難以分辨。

接投訴四千六百宗減三成

另外,積金局上年度共接獲四千六百五十四宗投訴,較對上一個年度減少大約三成,成功追回一億九千七百萬元欠款,轉交警方提出刑事檢控的個案則有二千五百九十四宗,較對上一個年度增加逾一倍,平均罰款達二萬七千五百元,其中有一間售賣兒童書籍公司因為拖欠員工供款,被裁定十二項罪名成立,罰款二十五萬八千元,為歷來判罰最重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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