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監:需求殷切 多番申請

【本報訊】救世軍將非牟利福利用地出租予教育中心使用,明顯違反地契規定。救世軍社區關係總監王國清解釋,因應學童對功課輔導班或課餘活動等需求日漸殷切,○二年起已陸續為多個會址向政府正式申請作教育用途,但惟獨是大坑東會址一直未獲批准。

另三中心已獲批

王國清指出,大坑東會址於○八年六月四日向地政總署及其他相關部門申請作教育用途,同時提出申請還包括東九龍、錦田及九龍城三個中心,後三個中心已在短時間內獲得批作教育用途,惟獨大坑東會址遲遲未獲批准。他指大坑東會址的申請先後獲消防處和屋宇署批准,救世軍曾多次與地政處和教育局商討,至今年三月中再次向地政處查詢時,處方指由於教育署深水埗分區辦事處對有關申請表示「無負面評價」,需獲教育局更清晰批示才可批准有關申請,故需要再作商討。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九龍西區地政處現正處理有關申請。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該會址開設的社區中心提供服務屬自負盈虧性質,不屬社署資助服務範疇,事件已轉交地政總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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