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提供薪金資料 令人費解
美城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鄧耀榮解釋,法團早在三月八日去信管理公司,表示願意履行最低工資規定,要求管理公司提供各員工薪金資料作參考,但管理公司只說廿二名員工當中有六人未達最低工資要求而要加薪,卻沒有提及金額。
鄧耀榮指出,管理公司員工薪金開支每月為廿七萬元,由法團實報實銷支付,而管理公司則收取六萬元酬金,屋苑每戶管理費介乎四百多元至七百多元。他說,即使實施最低工資,也不用加管理費,營運基金足以支付。
鄧耀榮又認為,管理公司日前宣布劈炮的信件誤導了業主,如今法團正打算公開招標,另覓一間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