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係老闆話事」
李女士任職食物環境衞生署外判清潔廁所替工三年,時薪約二十二元,每月四日假期及飯鐘均無薪,如每日開工九小時,月薪約五千二百元。最低工資實施後政府補貼外判商,李女士時薪增至二十八元,假期變有薪,每月薪金將增至七千五百多元,增幅約四成半。
不過,李女士不滿政府無規定飯鐘錢屬法定工資,是沒有承擔的表現,「一向都係老闆話事,員工為搵食點都要妥協,點會攞到飯鐘錢!」她指政府應帶頭做良心僱主補貼員工飯鐘錢。
她亦擔心政府對外判商停止補貼後,僱主將出盡法寶削減工人其他福利,或改聘年輕力壯的清潔工,令她失業。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