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信案青年 另傷人判戒毒

【本報訊】涉嫌與九龍城區多宗偷信案有關的十九歲青年袁智華,前日已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該案押後處理;惟他昨日再因涉及另一宗自稱三合會成員及傷人案,與三名男同黨在荃灣法院接受判刑,他被判入戒毒所,同案三人則分別判入戒毒所或接受十八個月感化。

四被告是廚師李文傑(廿歲)、地盤工袁智華(十九歲)、廚工陳俊傑(十九歲)及地盤工林毅(十七歲),均承認一項傷人罪,而袁再承認一項自稱三合會成員罪。首三名被告被判入戒毒所,第四被告則判接受感化十八個月。

案情指四名中學生去年十一月廿六日下午,在荃灣中心瀋陽樓外公園交談期間,袁姓被告上前向他們自稱是「十×K」成員後離開。

學生受襲傷眼

袁後與另外三名被告返回上址,責怪其中一名十六歲中學生無禮後,首三名被告分別用膠桶、木棒和拳頭打傷該名中學生,第四被告則負責「睇水」。四被告事後離開,學生們報警,受襲學生左眼和左眼眉輕傷,送院接受治療後即日出院。警方經調查後,數日後拘捕四名被告。

袁另涉及的偷信案,已押後至本月廿一日再訊,以候本案判刑結果再作處理。

案件編號:TWCC 717 /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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