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老子想說的大概是,死亡乃生存的底線,人要是連死都不怕,這條底線便毫無意義了。要是他老人家能活到今天,發現兩千多年後死亡對故土的人們來說,可怕程度遠比生命結束更甚,恐怕要收回這句千古名言。
清明又到,有關殯葬、墓地一類新聞特別多,「望死生畏」、「死無立錐之地」、「生為房奴死為墓奴」、「為死得有尊嚴,務必更堅強地活着」等等,對殯葬業「暴利一條龍」表達不滿的聲音鋪天蓋地。活不容易死更難,香港如是,內地亦如是。
本港公營骨灰龕位因當局規劃失當,無所作為,供求嚴重失衡,已經演變成棘手的政治問題。內地情況更甚,吉林長春的墓地價格過去一年漲了近萬元,有些墓地的價格之高讓人咋舌,竟被炒到相當於當地一套近五百呎商品房的水平,簡直就是座「活人墓」。
就算成了這些天價陰宅的「業主」,也不等於一了百了。清明節前,山東青島、濟南、四川成都等地部分墓園已先後登報稱,超過二十年使用期限的墓地要續收管理費。原來,根據民政部有關規定,經營性墓地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二十年。
荒唐的規定玩死活人,靠害死人。活人買樓還有七十年期限,砸鍋賣鐵耗盡積蓄好不容易找塊葬身之地,原來只是租客之身,「住」滿廿載就要走「鬼」,到時候上天堂無門,下地獄沒路,再投胎已太晚,真個是死不如生,生不如不出娘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