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來電「響兩下收線」曾令不少市民飽受滋擾,且有愈來愈嚴重之勢!根據《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定,類似吸引巿民回撥的預錄推銷電話受法例規管,可惜法例生效四年來,負責執法的電訊管理局竟對違規者零檢控,本報更揭發有前線職員竟對規管範圍懵然不知,令「推銷追魂call」愈形猖獗。立法會議員批評電管局有法不執,令法例形同虛設。
記者 馮國豪
「我平均每日收到六個呢啲電話,煩都煩死!」飽受推銷電話轟炸的陸先生憶述,兩個月前接到第一個「響兩聲便收線」的電話後,以為有朋友來電而按來電顯示回撥,結果卻換來一段推銷保險聲帶,並指陸以「有來電顯示」號碼回撥,等於同意其電話號碼可作其他推銷用途,自此便不斷接獲電話滋擾。
滋擾令陸不勝其擾,遂透過電管局熱線「2961 6333」向職員求助,結果求助不成卻被耍走,「職員話響一兩下就收線管唔到,因為《條例》冇包!」
早已在「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的陸坦言對有關回應深表質疑,「如果推銷商個個都係咁,咁個登記冊用嚟做乜!」記者曾嘗試透過熱線向電管局職員查詢,亦獲得「條例冇包管唔到」的標準答案。
不過,電管局發言人在接獲轉介後,給予的回覆卻與熱線職員所指大相逕庭。發言人強調,有關「未接來電」推銷電話手法受到《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管,違例與否則須視乎個別情況而定,如預錄訊息沒有發送人資料及「取消接收」選項、或向在「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者發放非應邀電子訊息等,均屬違法,市民可就違規情況向該局舉報。
發言人續稱,該局去年共接獲三千一百零五宗有關違例的舉報,其中「未接來電」佔十九宗。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最高則可罰款五十萬元,但條例生效至今,該局僅向違反《條例》人士發出三百零七封警告信,卻從未採取檢控行動。
「前線職員唔知條例嘅內容就答市民,真係笑大人個口!」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指現有條例已有足夠阻嚇力,但當局四年來只發出三百多封警告信,「零檢控」的情況更反映當局執法寬鬆得「離譜」,認為等同縱容,要求當局加強對前線員工的培訓,並對屢次違規者作嚴厲檢控,以杜絕電話滋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