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漏洞多 勞資角力白熱化

隨着落實最低工資日子逼近,勞資角力也趨向激烈。香港僱主聯合會發表聲明,公開建議僱主修改合約,用膳時間及休息日不作受薪處理。該會呼籲僱主「必須在五月一日前採取適當的行動」,以防止落實最低工資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

去年底,大家樂集團因「扣飯鐘錢」而犯下眾怒,被各界狂轟後不得不讓步,取消有關安排,當時被形容為「人民力量的勝利」。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次僱主聯合會雖然提醒僱主不應扣減僱員每月工資水平,但建議扣除飯鐘錢及休息日的工資,同樣引起勞工界強烈反彈。僱主聯合會的理據是,現行法例並無規定休息日及用膳時間為有薪,而大部分僱傭合約亦沒有指明是有薪還是無薪。言下之意是,既然法律沒有禁止,就不能算是違法。毫無疑問,無論是僱傭條例還是最低工資立法,都存在不少灰色地帶,為部分僱主鑽法律漏洞提供了空間。

不過,合法未必合情、合理。眾所周知,設立最低工資的本意是增加最基層打工仔的收入,改善生活,拉近貧富距離,緩和勞資矛盾。如果僱主對員工錙銖必較算到盡,七除八扣之下,基層打工仔的收入即使不至於因加得減,恐怕也是原地踏步,完全違背最低工資立法的原意,勢必令本來已經異常緊張的勞資關係雪上加霜。

事實上,自最低工資立法以來,本港勞資糾紛未見緩和,反呈不斷惡化之勢,原因是不少僱主為減少最低工資的衝擊,紛紛使出「扣飯鐘錢」、「逼假自僱」、「斬頭去尾計工時」等招數迎戰。更有政府部門坐視外判商推出「轉嫁罰款」制度,變相令僱員「貼錢打工」。事實證明,最低工資尚未正式實施,但已被「各個擊破」,形同虛設,指望藉實施最低工資緩和社會矛盾,恐怕是緣木求魚。

人們難以理解的是,最低工資立法醞釀了多年,且經過立法會三讀通過,為甚麼仍然漏洞多多?在大家樂事件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不幫打工仔主持公道,反指扣飯鐘錢並無違法,又表示用膳時間是否支薪須由僱傭雙方協商解決,儼然成為資方代言人。今次當局重彈舊調,聲稱僱主事前須充分諮詢員工,雙方溝通協商,合情合理尋求共識,說了等於沒說。

當局貌似中立,在勞資之間不偏不倚,實際上是袖手旁觀,麻木不仁。由於勞資雙方地位不對等,勞方除了忍氣吞聲,除了被諮詢、被溝通、被協商、被共識之外,根本別無選擇。一言以蔽之,僱主採取各種手段規避最低工資,令打工仔的利益受到損害,當局遲遲沒有推出最低工資指引,實在難辭其咎。正如勞工團體所說,「政府無能,僱主無良,勞工無助」,令人慨嘆。

最低工資能否妥善落實,不僅關乎基層打工仔的福祉,更是觀察仇商仇官情緒的風向標。令人遺憾的是,港府一方面呼籲企業負起社會責任,做良心僱主,另一方面坐視乃至慫恿部分僱主的無良行為,甚至帶頭刻薄市民,在這種情況下,無論當局成立多少個關愛基金,都是白費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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