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健全聽覺有助與人溝通,但根據港府中央檔案室,去年有一萬三千七百名登記人士聽覺受損,逾八成屬於只聽到四十一分貝或以上聲音的中等或嚴重聽覺受損。政府統計處○六至○七年的調查發現,本港約有九萬二千二百人聽覺有困難,以女性和六十歲以上人士比率較高,其中百分之九點三聲稱已完全失聰、逾四分之一需要佩戴助聽器才能聽清楚。衞生署資料顯示,本港十四歲以下兒童有百分之零點五有聽覺受損。
衞生防護中心最新一期《非傳染病直擊》指出,導致聽力損失原因很多,兒童可能因遺傳先天性原因,例如在母體內受感染,而兒童出生後患上中耳炎或痲疹等疾病、不適當使用某類抗生素、接觸重金屬或化學物,也會損害聽覺。任何年齡人士長期或一次性接觸達八十五分貝或以上的高聲浪,可導致逐步或即時失去聽力。
兒童聽力受損會影響學習和社交,父母及照顧者應定期監測嬰兒和小孩的聽力發展,例如三至六個月大嬰兒會把頭轉向聲音來源,也要小心吵耳的玩具,以免損害兒童耳朵。成年人也要留意聽覺衰退的警示,若聽門鈴或電話鈴聲有困難、被投訴電視或收音機聲浪過大、誤會別人說話的內容、耳朵內腫脹或壓迫感等,就要立刻求醫。
另外,長時間在嘈吵環境工作,也會損害聽覺,○八年至○九年,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共接獲一百卅二宗補償申請,九成六為男性,逾半數申請人年齡四十歲至五十六歲之間,主要從事機動研磨、開鑿、切割或衝擊石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