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解款公司男司機被指與前同事閒聊時獲重要「線報」,得知在灣仔新鴻基中心工作的解款員最易落手後,萌生搶劫大計並涉嫌與友人合謀策劃找人出面行劫。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後,五男二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五小時後,以五比二大比數裁定被指是主腦的前解款車司機陳慶祥串謀搶劫罪成,今日判刑,同案另一名卅二歲被告黃文豪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
裁定罪成的被告陳慶祥(卅三歲)及同案一名在開審前已認罪的被告方偉倫(廿九歲),被控串謀搶劫罪,控罪指二人在○八年三至六月期間,連同其他人在同年六月六日凌晨在新鴻基中心附近,串謀搶劫該處解款員錢箱,內有二百四十萬元。陳、方二人今日判刑。
案情指,陳曾任解款車司機,他離職後與前同事閒聊時,得知新鴻基中心人煙稀少及路程很長,是其中一個解款員最易遇襲的地點,陳遂聯絡多人策劃劫案。警方事後拘捕該三名男生及另外三名男子,六人○九年已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等罪,分別判囚六至十年半不等。
案件編號:HCCC 182及20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