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轉車站未禁煙擾民

政府自○七年起雖已逐步將禁煙範圍擴大,惟市民經常使用的隧道轉車站卻因不符「公共運輸設施」定義,至今仍未被納入禁煙範圍,更有隧道管理公司自製「私家煙灰盅」招呼煙民,令在全港九個隧道轉車站候車的市民均被迫吸入二手煙。立法會議員直斥政府現有做法違反立法原意,漠視保障市民健康。

近日突有註明「煙灰盅」字眼的鐵罐乍現城門隧道轉車站,車站合法吸煙疑雲頓起。經常在城隧轉車站轉乘巴士的陳先生指出,自從「煙灰盅」出現後,即每日常滿,「車站一邊就擺個封咗煙灰盅位嘅垃圾桶,另一邊又整幾個煙灰罐出嚟,究竟呢度係咪禁煙區?」

煙蒂易釀火警 後果堪虞

陳先生又指,自製煙灰罐有潛在危險,擔心內有垃圾的鐵罐一旦遭未熄滅煙蒂燃着,即會引致火警,後果將不堪設想。

負責管理城隧的越運亨(香港)公司發言人表示,城隧往來沙田及荃灣的兩個轉車站均屬非禁煙區,轉車乘客仍可在該兩個車站吸煙。為減低二手煙對非吸煙人士影響,公司遂封閉垃圾桶頂煙灰盅,並在稍為遠離候車地點放置煙灰盅予抽煙乘客使用。該公司會不時與政府各部門溝通,以達致運作暢順。

衞生署控煙辦發言人則承認,過去三個月曾接獲六宗有關城隧轉車站有人吸煙的投訴。惟因城隧轉車站並非《吸煙條例》所述的公共運輸設施,不屬指定禁煙區,控煙辦故未有在上址採取執法或檢控行動。

本報向控煙辦進一步了解後,發現除城隧外,全港其他八條設有轉車站的隧道,包括獅子山隧道、香港仔隧道、海底隧道、尖山隧道、西區海底隧道、大欖隧道、大老山隧道及東區海底隧道以及位於大嶼山的青嶼幹線收費廣場,亦因相同理由而未有列作指定禁煙區。

違立法原意 議員促檢討

「政府呢頭喺公共交匯處禁煙,嗰頭又由得啲人喺隧道轉車站食煙,真係講一套、做一套,完全攞市民健康嚟較飛!」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政府立法擴大禁煙範圍原意為保障市民避免吸食二手煙,隧道轉車站與公共交匯處均為市民候車地方,兩者分別不大,惟前者竟不屬禁煙區,直指有違反立法原意,促當局盡快檢討並作改善。

記者:徐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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